佛山市顺德区净云泉商贸第11类“净云泉”商标复审胜诉
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法》赋予商标申请人的法定行政救济程序。针对商标局作出的商标注册驳回决定,申请人若对驳回结论存在异议,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重新审查、复盘审理。法定复审时限具备极强的严肃性与唯一性,一旦错失窗口期,商标驳回结论将终局生效,申请人永久丧失该枚商标的注册权利,前期品牌投入与在先申请优势全部作废。本次商标驳回复审胜诉案件,是我司依托引证商标权利瑕疵、企业字号权属延续、商标差异化论证多重优势,成功突破初审驳回、助力客户品牌顺利确权的典型案例,具备极高的实务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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