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更新时间:2026-09-03

坑一:恶意抢注反被罚
有些人看别人的牌子火了,偷偷去注册,然后反过来告人家侵权。法律不支持这种“摘桃子”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有个指导案例:王某某抢注了“歌力思”商标,去告真正用了十几年的歌力思公司,结果法院说他是权利滥用,驳回了他的请求。所以,企业取名要原创,别想着走捷径,否则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
坑二:通用名称不能用
“鲁锦”是山东一种土布的通用名称,有家企业把它注册成商标,不准别人用。法院说:通用名称是公共财富,谁都可以用,只要您是正当描述商品特点。因此,如果您选的商标是行业通用词,可能注册不下来,就算注册了也管不了别人正当使用。
坑三:先用权不能“转让”
湖南有个“白露塘杀猪粉”案子。一家粉馆用了这个牌子很多年,后来另一个人注册了商标,告这家粉馆侵权。粉馆说“我先用的”,但法院发现,这家粉馆是从别人手里盘来的店,原来的老板注销了,新老板重新开业,不能继承原来的“先用权”。所以,如果您接手别人的店铺,商标问题要重新谈,不能想当然认为老招牌就能一直用。
坑四:销售者也能免责
如果您是卖东西的,不小心进了侵权货,只要您能证明“我不知道这是侵权的”,并且说得出货是从哪家进的、有进货单、发票,那您不用赔钱,最多停止销售。这就是“合法来源”抗辩。但您得平时留好凭证,别做“糊涂掌柜”。
坑五:没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受保护
法国“拉菲”红酒,在中文里没注册商标前,法院根据它的知名度,认定“拉菲”是未注册驰名商标,照样保护了它。这说明,如果您的品牌在市场上很有名,即使商标还没批下来,也能得到一定保护。但您最好还是早点注册,别给别有用心的人留空子。
坑六:别把别人的字号当自己公司名
有家公司叫“某牛”,很有名。另一家公司起名叫“某牛王”,法院说:你这算不正当竞争,哪怕你还没开始做生意,只要注册了这名字,就侵权了。所以,注册公司名时,别蹭知名品牌的热度,否则会被起诉。
坑七:惩罚性赔偿很吓人
广东“枫叶”玻璃胶案,被告曾是原告的总代理,明知“枫叶”商标,还故意在同类商品上用近似商标,侵权十几年,获利巨大。法院一气之下,顶格判了5倍惩罚性赔偿,赔了3000万!这就是说,故意侵权、情节恶劣的,法院会重罚。
坑八:直播带货别乱“攀亲戚”
现在流行直播卖货,有商家在短视频和直播间里,大量使用别人的驰名商标,装修也模仿,虽然卖的不全是假货,但法院说:这超出了正当使用范围,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了惩罚性赔偿。所以,线上宣传也要守规矩,别以为网络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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