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更新时间:2026-03-05

第一:清除商标注册障碍
在核心类别注册新商标时,若发现存在在先的近似商标,可能存在“注而不用”的情况。可调查其近三年使用情况,若确认其未使用对其提出“撤三”申请。
第二:应对恶意抢注
若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而对方并未实际使用,可以先尝试通过“撤三”程序撤销其商标。成功撤销后,再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比直接进行无效宣告程序通常更快捷、成本更低。
第三:维护品牌防御体系
对于他人在您核心业务之外的类别上注册的防御性或囤积性商标对方长期未使用,您可以考虑对这些非核心类别的商标提出“撤三请,以优化商标布局,减少未来的法律纠纷和管理成本。
第四:注意事项
A确保自身使用意图
自己申请的商标应规划好实际使用,并保留好合同、发票、广告等使用证据,以防未来被他人以“撤三”为由攻击。
B避免恶意滥用
法律不鼓励为打击竞争对手而反复、无根据地提出“撤三”申请。这种行为不仅成功率低,还可能引发反不正当竞争的风险。
C 遵循法定程序
“撤三”申请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且举证责任在商标权人。损作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评估证据的有效性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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