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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要考虑商标撤三?

更新时间:2026-03-05

随着商标注册总量激增,优质文字、图形等要素商标被反复注册,新申请人常因在先相同/近似商标被驳回,注册难度显著上升;另一方面我国实行“申请注册制”缺乏使用门槛,导致大量“僵尸商标”囤积,严重挤占稀缺商标资源,这些不是以实际使用为前提,“产品未动,商标先行”已成常态,大量企业为防御或投机注册大量商标,却长期闲置不用。为了平衡“注册保护”与“真实使用”之间的矛盾,《商标法》设置撤三制度,旨在激活沉睡商标释放资源维护市场公平!律师在此整理了四个关键点来启动商标撤三程序:


第一:清除商标注册障碍


在核心类别注册新商标时,若发现存在在先的近似商标,可能存在“注而不用”的情况。可调查其近三年使用情况,若确认其未使用对其提出“撤三”申请。


第二:应对恶意抢注


若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而对方并未实际使用,可以先尝试通过“撤三”程序撤销其商标。成功撤销后,再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比直接进行无效宣告程序通常更快捷、成本更低。


第三:维护品牌防御体系


对于他人在您核心业务之外的类别上注册的防御性或囤积性商标对方长期未使用,您可以考虑对这些非核心类别的商标提出“撤三请,以优化商标布局,减少未来的法律纠纷和管理成本。


第四:注意事项


A确保自身使用意图


自己申请的商标应规划好实际使用,并保留好合同、发票、广告等使用证据,以防未来被他人以“撤三”为由攻击。


B避免恶意滥用


法律不鼓励为打击竞争对手而反复、无根据地提出“撤三”申请。这种行为不仅成功率低,还可能引发反不正当竞争的风险。


C 遵循法定程序


“撤三”申请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且举证责任在商标权人。损作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评估证据的有效性和成功率。


商标不是“注册即永久占有”的权利,而是以“使用”为生命线的知识产权。近年随着商标申请量激增,撤三案件数量也大幅上升,已成为优化商标生态的重要机制!启动商标撤三不仅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救济手段,更是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升商标制度公信力的基础性机制。

对企业而言,与其担忧被撤,不如主动构建“使用—存证—监测”闭环;对市场参与者而言,善用撤三可破局资源错配,实现商标价值回归本质,也倒逼企业从“重注册”转向“重运营”,让真正想用商标的企业有机会获得心仪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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