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更新时间:2026-05-22

但就在大家为电影叫好的时候,一个震惊的消息传出来了:电影的名字,被人抢先注册成商标了。
注册方是杭州一家广告公司,他们手里拿着的商标叫“阿嬷的情书”,比电影片名就少了一个“给”字。 这个商标是在今年1月正式拿到注册证的。
有记者跑去问该公司的负责人,你们注册这个,经过电影片方授权了吗?负责人回复称: 我这个商标注册的时间,比电影上映的时间还早呢。
但事情没那么简单。 记者再一查,电影《给阿嬷的情书》这个项目,早在2023年12月就在电影局备案立项了。 也就是说,这个名字的“出生证明”,比那个商标申请早了快两年。
《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能损害别人已经有的在先权利。
即使该商标比片名少了个“给”字,但“阿嬷的情书”这五个字,无论是看起来还是读起来,意思和电影片名几乎一模一样。普通人很容易搞混,以为这商标和电影是一家的。
所以律师认为,电影的权利方完全有理由,去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这个商标无效。
这件事给所有做电影、电视剧、甚至做自媒体、搞品牌的朋友都敲了警钟。
首先,定名字不能光图好听。 脑子里蹦出一个好名字,先别激动,立刻去商标局的网站查一查,有没有被人注册过,或者在类似的名字。
其次,名字一定下来,马上就去提交商标申请。 别等宣传片都发出去了才想起来,尤其要注册第35类(广告、商业经营)、第41类(教育、娱乐服务)等这些核心类别。
再次,要经常盯着商标局的公告。 一旦发现有人申请和你名字很像的商标,在初审公告的3个月里,可以马上提出异议,阻止它注册成功。
最后,从项目一开始,所有能证明这个名字是你最早在用的证据,比如备案文件、宣传稿、设计草图、会议记录,都要好好保存。 万一将来打官司,这些都是最有力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