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更新时间:2026-04-10
近日,山东高院审结一起直播商标侵权典型案,侵权方直播间摆正品、售假货,恶意攀附斐乐知名商标,法院直接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赔付600万元,给直播电商行业敲响合规警钟。
斐乐体育为“F”系列商标独占使用被许可人,该商标在服饰行业知名度极高。被告虽持有自有注册商标,却刻意突出使用近似“F”标识、弱化自有商标其他要素,同时雇佣多名主播直播带货,直播间摆放斐乐正品包装、周边营造正品假象,摆真卖假误导消费者,即便被刑事立案仍继续侵权,主观恶意极强。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且属于以侵权为业、情节严重的情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最终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斐乐公司经济损失600万元。
这一判决意义重大,它明确了直播带货侵权认定标准。即便商家持有自有商标,但若违规使用、刻意攀附知名品牌,依旧无法逃脱法律制裁,这为直播电商行业的商标使用划定了清晰的红线。
高额的惩罚性赔偿,更是彰显了法律对恶意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通过抬高侵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惨痛代价,从而对直播领域的其他潜在侵权者形成强大威慑,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对于直播商家而言,这无疑是一记沉重的警钟。必须严格规范使用自有商标,杜绝刻意模仿、突出近似标识等不正当行为;直播间切勿摆放竞品正品来营造关联假象,要全程做好商品知识产权审核,从选品、宣传到销售,每一个环节都要谨慎对待,从源头规避侵权风险,牢牢守住合规经营底线。
直播电商行业蓬勃发展,但不能成为法外之地。尊重知识产权,才能实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让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真正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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