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更新时间:2025-08-13
一般情况下,在提交商标注册半年之后,有的申请人可能会收到商标局寄来的一份《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这是因为申请的商标在公告期被他人提出了商标异议申请。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的申请人只要异议答辩得当,那么就不会影响商标的正常注册。
案件回顾
钉钉(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申请人申请注册在第44类的77483780号“钉医会”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人特委托我司代理该商标的异议答辩事宜。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被异议商标完全为答辩人自主品牌,具有极高的独创性与显著性。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完全是基于答辩人企业独特发展战略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的善意目的,不存在任何恶意,其注册被异议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
二、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完全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善意目的,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
三、异议人在申请理由书中的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中提出被异议商标是对异议人名下“钉钉”商标的复制模仿,并以此主张以《商标法》第十三条受到保护,对此,答辩人对异议人在申请理由书中请求第14653058号“钉钉”商标为驰名商标的请求不予认可,被异议商标根本不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四、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应予以核准注册。
五、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1-2并不构成近似商标,两者在文字构成、含义指向及呼叫方面差异显著,并不构成近似商标。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的分析有理有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77483780号“钉医会”商标准予注册。
案例启示
“钉医会”商标被异议案例,被异议商标为文字商标,知名企业钉钉公司以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异议,我司律师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区分了商标申请人行业属性的不同,最终使得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