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更新时间:2026-01-07
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审议,毕竟很多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需要重新提交,让商标局进行复审。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82057905号“玥耳汇”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第66999321号引证商标为其权利人明知的故意抄袭抢注申请人美术作品,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著作权,已经于2024年06月26日宣告无效,本案申请商标不再有在先权利障碍。
二、申请商标品牌是申请人独创的臆造词标识,具有极强显著性和独创性。申请人的企业于2021年创立,“玥耳汇”经过申请人近年来的宣传和使用,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申请人对其具有不可辩驳的在先权利。
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并且已拥有其版权,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完全是出于对其著作权合法保护。

三、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82057905号“玥耳汇”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玥耳汇”商标被驳回案例。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外观等进行分析,区分了双方的显著性不同,再结合恰当的援引商标,最终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商标注册申请凝结了申请人的创意、商誉和市场投入。驳回决定可能基于审查员的主观判断差异、信息掌握不全或对法律理解不同。驳回复审为申请人提供了质疑审查结论、充分陈述理由和提交新证据的机会,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救济权利,有效防止了“错杀”有价值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