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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然人邱某第35类“17便利店”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5-07-03

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76157916“17便利店”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17便利店”为申请人所独创设计,目前已经申请注册了多枚相关商标,其中部分商标已经核准注册,可见申请商标对申请人的重要性。

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外观、含义、呼叫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不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应予以核准注册。

三、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17便利店”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为了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的服务,保证商家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6157916“17便利店”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17便利店”商标被驳回案例。从含义、外观处着手,区分了双方显著性不同,再以大量成功注册的商标作为例子,最终使得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企业前期在品牌设计、宣传推广上投入大量成本,若因驳回而放弃,可能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复审能以较低成本(相比重新申请)延续商标申请,避免品牌重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