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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少掌柜农产品第35类“少掌柜鲜米工厂”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5-04-29

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审议,毕竟很多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需要重新提交,让商标局进行复审。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3045714号“少掌柜鲜米工厂”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目前经查询,本案第59917509号引证商标正处于异议程序中,该商标的权利状态尚不明确,作为本案的引证商标效力有待商榷,恳请待引证商标状态稳定后再审理此驳回复审案件。

二、申请人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申请商标的系列商标已成功注册,足以可见申请人对申请商标的重视程度。

三、申请商标是由多元素构成的标识,其中重点突出“鲜米工厂”的部分,寓意申请人是一家生产当季大米的厂商,并且始终用心为客户服务,立志成就一番事业,最终实现年少有为的愿景。申请商标具有极高的独创性,与引证商标在含义、整体外观、呼叫方面差异显著,不构成近似,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四、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3045714号“少掌柜鲜米工厂”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少掌柜鲜米工厂”商标被驳回案例,我司律师从引证商标的状态处着手,其次从申请商标的含义、特征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判断,最终使申请商标予以成功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