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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驳回别慌!这几种情况复审成功率很高!

更新时间:2026-04-27

很多申请人申请商标时都怕遇到“驳回通知书”。不少人觉得下了驳回通知书肯定就没戏了,甚至代理人推荐做驳回复审的时候都觉得是为了多赚钱,但其实很多驳回并非“死刑”,通过驳回复审,申请商标依然有很大机会成功注册。



第一种:因近似驳回,但实际差异明显


商标局审查时,有时会因局部元素相似判定近似。但如果你的商标在整体构图、显著部分、含义、风格上有明显区别,复审时详细陈述,成功率很高。


第二种:引证商标已连续三年不使用


很多驳回的障碍是在先注册商标,如果该商标满三年未实际使用,我们可以对其提起“撤三”申请。一旦引证商标被撤销,驳回障碍自动消失,你的商标就能顺利通过。


第三种:因缺乏显著性驳回,但实际已投入使用


有些词汇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被认为过于通用,但如果你能提供使用证据,证明已经形成稳定对应关系,复审可以成功。


第四种:审查标准理解偏差


商标审查存在一定主观性,有些驳回理由较为牵强,专业代理人通过法律论述和案例比对,往往可以说服审查员,从而让商标“起死回生”。


驳回复审在时间上也要把控好,必须在收到驳回通知15日内提交。一旦超时,视为放弃。如果你也遇到商标驳回,不要急着放弃,可以联系我们,帮您分析驳回原因,评估复审成功率,再决定是否复审,给你的商标争取“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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