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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避免商标通用化,品牌拒绝变“废品”!

更新时间:2025-10-21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拥有一个独特且有效的商标对于企业的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至关重要。而想要拥有一个醒目独特的商标,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要避免使用行业通用名称,因为如果商标名称直接使用产品名称或行业通用词会被认为缺乏显著性,无法起到识别品牌的作用,后期就很容易无法注册成功,或者后续被认定为通用名称而丧失保护。



商标通用名称是指在市场上广泛使用并被相关公众普遍认知的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或在某一地区、行业内普遍使用的名称。而“通用名称不得注册为商标”其核心目的是确保商标的显著性和区分性,防止商标滥用,避免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那么为什么建议企业商标注册应避免行业通用名称呢?


1.缺乏显著性


商标的核心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行业通用名称是某一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称呼(如“手机、空调、苹果”等),本身不具备区分特定品牌的功能。若使用通用名称作为商标,消费者难以将其与特定企业建立唯一关联,无法有效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不符合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


2.基于公共利益的保护

通用名称属于公共资源,是为公众或某一行业所共用。如果允许通用名称注册为商标,会导致公共资源被私人垄断,即限制了其他生产者或提供者对通用名称的正常使用,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从而损害公共利益。

3.注册风险高

根据《商标法》规定,仅有商品通用名称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若商标包含通用名称,可能面临注册申请被驳回、部分驳回或后续被他人提出无效宣告的风险。例如,“达悦卤味”因包含“卤味”这一通用词汇,直接被驳回注册申请。

4.易导致商标通用化

即使商标注册成功,若长期使用中未规范区分商标与通用名称,可能逐渐被消费者视为通用词汇,失去商标的专属性。一旦商标被认定为通用名称,企业将失去对该标识的独占权,其他竞争者可自由使用,导致品牌价值贬损,市场份额流失。

5.维权难度大

含通用名称的商标在侵权认定中,法院可能因部分元素属于公共领域而削弱商标保护力度。例如,他人使用类似通用词汇描述商品时,企业难以主张侵权,维权成本高且效果有限。

6.限制品牌发展

使用通用名称作为商标,不利于品牌延伸和多元化发展。若企业未来拓展业务领域(如“索达手机”扩展至电池或周边产品),易引发消费者混淆,难以建立统一的品牌形象。

因此,企业应优先选择具有显著性、独特性的标识作为商标,既能增强法律保护效力,又能有效提升品牌价值,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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