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简单来说,就是任何人如果觉得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不合法,在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这个商标不应该注册的意见。比如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只要你觉得这个商标有问题,都有可能成为异议人,总结下来就是“任何人”。商标近似问题:要是新申请的商标和已经申请在先的商标在文字、图形、发音、含义等方面很相似,容易让消费者混淆,这就是个大问题。比如说,有个已经很有名的 “快乐小熊” 玩具商标,新申请的 “快乐小熊仔” 就可能因为和它近似而被异议。违反禁用条款:商标是不能乱用一些元素的。像国家名称、国旗、国徽这些绝对不能用,还有那些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标志也不行。要是有商标用了这些,肯定会被异议。缺乏显著性:有些商标太简单或者太通用了,根本没办法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比如只是用了一个常见的水果图形来做水果类商品的商标,没有任何独特的设计,这就缺乏显著性。申请人资格问题:如果申请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或者有恶意抢注等不正当行为,那这个商标也会受到异议。被异议人收到商标局的异议通知后,就可以进行答辩。这可是被异议人反驳异议人观点,维护自己权益的好机会。1、抓住重点反驳:如果是反驳商标不近似,就得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好好说清楚;要是反驳商品不类似,就要从商品本身的属性、用途、消费群体这些方面来说明区别。2、突出自身优势:要是被异议人的商标有独创性,或者有在先权利,比如有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这些,一定要在答辩里重点说,这可是很有力的理由。3、针对性要强:要一条一条地反驳异议人的理由,要有理有据。而且必须提供证据,不能瞎编,这样才能让商标局相信你的答辩是真实可靠的。4、注意答辩期限:被异议人要在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答辩。要是错过了这个时间,商标局就只看异议人的理由来裁定啦,那可就太亏了。【温馨提示】文中部分图片及素材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