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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奶白”商标注册被驳回!国知局:易让消费者误解为颜色!

更新时间:2026-08-13

最近一份“茉莉奶白”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在行业内引起关注。文件显示,茶饮品牌茉莉奶白申请在茶杯等品类注册“茉莉奶白”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原因在于,商标审查关注到“茉莉奶白”可能让消费者联想到商品外观颜色等问题。律师注意到,“茉莉”“奶白”两个词汇,成了茉莉奶白在部分品类上注册商标时的绊脚石。



首先分析一下“茉莉奶白”商标的驳回原因


据查询相关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其内容显示:涉案商标为第87544992号“茉莉奶白”,申请人为深圳市茉莉奶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复审环节,茉莉奶白方面提出,“茉莉奶白”是其长期使用的茶饮品牌名称,消费者通常会将这四个字作为一个完整的品牌标识进行识别,而不会拆分理解为“茉莉”和“奶白”。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申请商标“茉莉奶白”使用在其指定的茶杯等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外观颜色等特点产生误认,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决定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



“茉莉”可能让人联想到茉莉花香、茉莉茶底,在奶制品、果酒等商品上,消费者可能会误以为产品中含有茉莉香味或者茉莉茶底等;“奶白容易被理解为一种奶白色外观,落到具体商品上,消费者可能会认为商品是奶白色的。


其次给企业的四项实务提示


(1)申请前自查:避免使用国家标志、地名、宗教敏感词、民族歧视语、夸大宣传词等;


(2)审查严格:第十条属于“绝对禁止”,即使通过复审也难以获准,建议提前规避;


(3)已注册商标风险:已注册的商标若被认定违反第十条,可被宣告无效,且无时间限制;


(4)使用即违法:即使未注册,使用第十条禁止标志也可能被行政处罚(罚款、责令改正等)。


企业在创立品牌时,要关注品牌名称本身是否容易被理解为商品属性描述。除成分、颜色外,凡是字面含义可能被公众直接解读为对商品某项客观属性的描述,包括质量与功效类表述、原料与工艺类表述、产地与来源类表述,以及规格与数值类表述等,都可能影响商标注册,应该审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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