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渝见小面”夫妻店被全国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引发广泛关注。近日,河南平顶山一家名为“橘子宾馆”的老板发视频称,自己也遇到了类似事情。店老板冯女士称,6月14日,她突然接到了一张法院传票,原告是知名连锁品牌“桔子酒店”,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索赔10万元,并要求其更改“橘子宾馆”名称。她称,自家宾馆于2017年登记注册,当时准备的好几个名字都因重名无法通过,后来想到孩子喜欢吃橘子,就想着输一下“橘子宾馆”试试,结果成功登记了。冯女士提供的营业执照显示,其登记注册名称为“平顶山市新城区橘子宾馆”,注册日期为2017年8月21日。
“桔子酒店”的民事起诉状中称,被告经营的“橘子宾”未经原告授权,擅自使用带有“橘子”字样的标识,侵权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整体外观构成、呼叫及含义上高度相似,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涉嫌侵害原告的商标权。冯女士对此不认可,认为自家开的宾馆没有侵权,自己起的名字是“橘子”,和“桔子”在字体上明显不同,另外自己家起名是“橘子宾馆”,也没有叫“橘子酒店”不会给人产生误认,另外也没有用跟“桔子酒店”相同的LOGO,英文字母,更没有用类似装修风格。桔子酒店是华住集团旗下的酒店品牌。6月23日,桔子酒店工作人员回应称,相关反馈仍在流程中,会有专人回复。据媒体报道,华住会曾对外回应称,经研判,橘子宾馆在名称及预订平台宣传内容上与品牌存在相似之处,可能给部分消费者带来不便。索赔并非最终目的,而是希望减少因名称近似给入住顾客带来的困扰。他们表示此前已主动与宾馆负责人沟通,表达了协商解决的意愿,并希望通过平等对话找到兼顾消费者与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橘子宾馆”究竟是否涉嫌侵权?从法律层面讲,“橘子宾馆”被认定侵权成立的风险较大。“橘”和“桔”属于异体字,读音一致、字义完全相同、指向同一事物。而两家经营的都是住宿酒店服务,商品和服务类别完全重合。桔子酒店是全国知名连锁品牌,早已在住宿类目注册核心商标,拥有在先合法权利。普通消费者快速浏览门头、平台店名,根本分辨不出细微差别,极易产生混淆误认。因此律师提醒个体户、创业者,开店取名,避免使用知名品牌的词汇,更不要“擦边”、碰运气。商标侵权不只看更改了几个字,更重要会判定消费者会不会混淆。【温馨提示】文中部分图片及素材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