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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牧场”撞脸“金典”构成不正当竞争 蒙牛被判赔偿伊利500万元

更新时间:2025-10-20

近日,国内乳业两大龙头企业伊利与蒙牛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尘埃落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判令蒙牛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伊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


包装“撞脸”触发行业巨头纷争


伊利公司“金典”纯牛奶产品始于2006年,已形成市场知名品牌。2020年8月,伊利推出由专业设计公司打造的新款“金典”牛奶包装,通过精心设计的元素组合与色彩搭配,形成了兼具装饰性与识别性的视觉风格。截至2023年12月,该款产品累计销售额达数百亿元,占据全国液态奶市场约10%的份额,广告投入达数十亿元,该包装装潢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3年底,蒙牛公司推出的“精选牧场”牛奶引发伊利公司关注。两款产品均采用“乳白色底色+墨绿色元素”配色,正面左上方同为墨绿色底框配白色字体,“纯牛奶”字样及净含量标注的字体、颜色与位置一致,右侧插画均以绿渐变草原为底,搭配奶牛、牧场等元素且风格相近。更值得注意的是,蒙牛公司未在包装正面突出“蒙牛”主商标,仅在侧面小字标注,而“精选牧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不具备来源识别功能。


2024年5月,伊利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蒙牛告上法庭,认为蒙牛“精选牧场”纯牛奶的装潢与“金典”纯牛奶的包装高度近似,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从公开的包装对比图来看,两者均采用了相似的底色搭配,墨绿色的品牌标识布局位置相近,尤其是右侧的田园风光插画,在构图、色彩和意境上都存在高度的相似性。


伊利公司要求蒙牛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因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开支合计2000万元,并在媒体登报声明、消除影响。


在庭审中,蒙牛公司曾提出三点抗辩理由一是绿色、草原、奶牛等是行业通用元素;二是两款包装在顶饰、插画风格等细节上存在差异;三是“精选牧场”是其自有品牌的延续。



但法院并未采纳蒙牛的意见,认为尽管单个元素常见,但元素的组合方式形成的独特整体视觉效果受法律保护。同时,法院指出蒙牛未在包装正面突出使用其知名的“蒙牛”主商标,进一步弱化了品牌区分,加剧了混淆的可能。结合伊利提供的消费者实际混淆证据(如电商平台误评、市场调查报告等),最终认定蒙牛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南京中院判决蒙牛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伊利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同时驳回伊利公司关于登报消除影响的诉求。


伊利公司和蒙牛公司均不服判决,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并在近日出判决。江苏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判决驳回伊利公司、蒙牛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律师观点:市场竞争应是品牌、质量和创新的竞争,而非外观上的模仿与混淆。当市场竞争从单纯的价格、渠道战,延伸到品牌、设计和知识产权层面时,企业对自身创新成果的保护意识和竞争对手行为规范的遵守,就显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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