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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及杰威尔音乐败诉,法院判定网易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更新时间:2024-09-06

近日,周杰伦及其与方文山、杨峻荣合办的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与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相关主体的诉讼案终审宣判。四海龙获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方败诉,驳回205万元赔偿等所有诉讼请求。

该事件起源于2022年7月,当时周杰伦发布了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随后《天下3》等游戏在社交媒体上开展了自费转发抽奖活动,赠送周杰伦的新专辑及演唱会门票以回馈玩家。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认为这种行为未经授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并于2023年4月17日将网易告上法庭。

杰威尔方认为,网易的行为属于不正当借助周杰伦的超高人气、新专辑的超高热度及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程度,为游戏引流,从而增加游戏用户最终实现获利,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网易方公开刊登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5万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在2023年12月判定《天下3》胜诉,认为《天下3》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认定,周杰伦新专辑相关的热搜话题、词条、宣传报道极为普遍,《天下3》微博自费转发抽奖等回馈玩家行为无盈利性质,未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难以让公众产生周杰伦与游戏存在代言、授权等联想。杰威尔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周杰伦、杰威尔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网易、网易雷火通过上述行为获取竞争利益,或者攫取了周杰伦、杰威尔公司通过发行专辑、举办演唱会产生的经济利益。从相关消费者在微博等平台的留言来看,其并未因为网易和网易雷火提供的商品、服务与周杰伦、杰威尔公司之间产生对应的关联关系或者导致混淆。周杰伦作为知名度极高的公众人物,应当对网络上提及其的话题有一定容忍义务。

除此之外,《天下3》此前也已公开澄清与周杰伦、杰威尔之间不存在合作关系,消费者不会产生周杰伦与游戏存在代言、授权等关系的联想。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天下3》胜诉,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该裁决为终审判决。

四海龙认为:在涉及明星相关权利的案件中司法应当尊重产业规律和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一方面,法院应支持权利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这包括对名誉、隐私和肖像权的保护,以确保明星能够享有与普通公民相同的法律权益。

另一方面,法院也应防止相关诉讼滥化为“商业维权”,耗费司法资源。在市场能够自我调节解决竞争冲突的情况下,法律应保持克制,避免过度干预,将竞争冲突的解决优先交给市场机制,避免因滥用一般条款的行为而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范围的不当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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