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5
喜茶,起源于广东江门一条名叫江边里的小巷中,是由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创立的奶茶品牌。其实一开始喜茶名为“皇茶ROYALTEA”,但由于商标注册不下来,因此在2016年2月26日全面升级为注册品牌“喜茶HEYTEA”。而“小男孩喝茶”的图形商标,也慢慢的深入人心。
喜茶凭在先著作权捍卫商标
据了解,此前喜茶公司发现有人申请了一件和“小男孩喝茶”近似的图形商标,并注册在第30类“面包;甜点慕斯(甜食)”等服务上。因为错过了异议期,因此喜茶公司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该商标提出无效请求。
通过对比,两商标无论从“小男孩”的发型、姿态等,几乎一模一样,同时喜茶公司除了注册商标权之外,还掌握着该图形的版权。因此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喜茶公司拥有“小男孩喝茶”图形的在先著作权,争议商标属于侵犯了喜茶公司的在先权益,最终予以无效处理。
商标+版权才是维权“利器”
通过此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当中的一个知识点——在先权利。在先权利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果要细分的话,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种:
第一个是他人在先使用的,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第二个是被代理人、被代表人的未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第三个是在先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第四个是在先的驰名商标的专用权;
第五个是在先的著作权、姓名权、企业名称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其中,以著作权最为常见。
《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而版权也是具备在先权利的,因此喜茶公司就通过在先著作权成功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那作为企业来说,尤其是想申请图形商标的企业来说,原创图形在申请商标的同时,还要做好相应的版权登记。版权不仅保护时间长,保护范围广,下证速度快,还是维权的重要依据,配合着商标,必定给予侵权行径沉痛打击。
版权和商标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但在保护权利上形成了重叠。商标弥补了版权对简单图形无能为力的缺点;版权则能自证清白,有效打击商标抢注行为。所以建议企业最好可以商标和版权同时保护,更有力的维持品牌的稳定性和唯一性。如果您也有商标申请或者版权申请的需要,可以联系四海龙,为您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