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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证书销售单据作举证,商标撤三答辩顺利过

更新时间:2022-04-18

通过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就容易被他人提出撤三,不过只要商标注册成功后一直在使用,能够提供有效使用证据,就能在商标撤三答辩上占据有利地位。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商标撤三成功案例,答辩方提供了充分的商标使用证据,促使我们的答辩顺利通过。

案件回顾

答辩人福建建阳营长乾建盏陶瓷有限公司自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发的李艳芳对我方在先注册在第21类“盆(碗)”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建供盏御”商标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的申请后,答辩人委托我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本答辩理由书及证据材料。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福建建阳营长乾建盏陶瓷有限公司,地址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市水吉镇,公司创立于2013年,主要经营建盏陶瓷工艺品加工、销售。陶瓷技术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开发、推广、应用。2017年曾获“福建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银奖”, 福建陶瓷艺术大师评审委员会福建陶瓷艺术名;第十二届中国(莆田)海峡艺术工艺品博览会银奖;第十一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展银奖;南平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等荣誉奖项。

申请人高度重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在2013年6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第21类“盆(碗);玻璃瓶(容器);日用陶器(包括盆、碗、盘、缸、坛、罐、砂锅、壶、炻器餐具);瓷、赤陶或玻璃艺术品;茶叶罐;水晶(玻璃制品);鸟食台;存钱罐;香炉;保温瓶”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建供盏御”商标。

二、申请人提供了被撤销商标于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在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标注有被撤销商标的建盏照片;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与南平市建阳区蔡水海建盏陶瓷有限公司(盏公子)及南平市建阳区三宝建盏陶瓷有限公司的销货清单和销售转账记录。

以上证据清晰地反映了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答辩人将被撤销商标“建供盏御”实际使用于“盆(碗)”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被撤销商标使用在建盏的圈足内、销货清单的显要位置上,便于商品的销售和宣传。

“建盏”是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建盏”既是一种高品质的“碗”,又是一种瓷、赤陶艺术品,答辩人将“建供盏御”商标标注在“建盏”上属于在“盆(碗)”等核定使用商品内得到了实际的使用。以上证据清晰地反映了答辩人将被撤销商标“建供盏御”实际使用于建盏的圈足内。一般消费者在选购建盏时首先关注的是商标名,即常说的“认牌”,其次是宣传材料(广告),而答辩人的建盏的圈足内明显标注被撤销商标“建供盏御”。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答辩人提供的使用证据真实有效,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建供盏御”商标不予撤销。

案例启示

通过“建供盏御”商标撤三案例我们能够看出,当商标遭遇撤三时,积极收集商标使用证据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都很重要。本案中,答辩人的荣誉证书、销售清单、转账记录以及商标在商品上的使用,都能作为“建供盏御”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为我们答辩胜诉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