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6
商标因近似被驳回的情况每天都在商标局上演,因此对申请商标不是很熟悉的商标申请人在商标被驳回时不用过于担心,查清引证商标状态是胜诉的关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8406114号“佰冠”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经查询,引证商标2的专用权期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01月13日,至今已经超2个月之久,已经临近6个月的宽展期。引证商标3的专用权期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06月13日,至今已经超9个月之久,并且已经远远超过6个月宽展期,目前引证商标2-3均未显示商标续展申请,故,引证商标2-3的商标权利极不稳定,不宜作为引证商标使用。
二、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将企业商号当做企业的主打品牌设计而来,增强了企业和品牌之间的关联性、黏连性,蕴含着申请人独特的设计理念和寓意,与申请人关联紧密。
三、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3的构成、字形设计及外观、含义均存在明显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1、从商标的构成、字形设计及外观分析,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是由图形+汉字+英文组合而成,图形部分以“盾牌”为设计元素,盾牌中间部分是根据申请人企业商号“佰冠”的拼音首字母设计而来。“佰冠”选用了标准的造字工房版黑常规体作为书写形式,字体厚重却又不失精干。
引证商标1是由汉字+英文两部分组成,汉字部分笔画粗壮,给人整齐划一之感,具有浑厚凝重的气度。
引证商标2由图形+汉字两部分组成,图形部分环环相扣,汉字“百冠”最上方笔画相连,从左至右,一笔成型。
引证商标3由汉字单一元素构成,以楷体作为书写形式,横平竖直,字形整齐规矩。
2、从商标设计理念分析,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所表达的含义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整体字面意思为提高产品质量才能位居第一位,表达了申请人重视产品质量,相信过硬的产品质量可以让企业赢得市场,暗示了申请人通过多年的努力已经让自己的品牌在同行业市场中占有了一席之地,并且逐渐发展壮大。引证商标1字面意思为世界各地有一百个皇冠;引证商标2-3字面意思为一百个皇冠。
四、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完全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善意目的。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8406114号“佰冠”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通过“佰冠”商标被驳回案例可知,商标注册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商标被驳回、被异议等是常有的事,我们能做的就是积极地去做复审答辩努力争取商标权利。